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心理体检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3-27 点击数:

各学院(学部):

为全面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心理健康服务需求,制定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,预防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,决定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体检,现将心理体检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。:

一、测评时间

2023年3月27日至31日

二、测评范围

全体在籍学生

三、测评内容

大学生心理健康问卷(CUMS)、PHQ-9抑郁筛查量表、广泛性焦虑量表(GAD-7)、贝克绝望量表、潜在创伤事件量表,测试时间约为20-30分钟。

四、测评方式

直接登录学生本人“今日校园”APP,登录APP后点击“我的大学”,选择学工服务“心理健康”进入测评系统即可施测。(登录账号:一卡通号,密码:智慧校园登录密码)

五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全体覆盖。各学院(学部)要高度重视,强化宣传动员力度,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心理体检,做好体检方式的指导,通过班级微信群、QQ群等网络形式,组织并督促全体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体检任务。

2.加强组织,统一安排。各学院(学部)原则上应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统一组织本学院(学部)全体学生完成心理体检。建议各学院(学部)利用班会或晚自习时间统一安排。

3.关注重点,帮扶到位。学院对排查出疑似或已经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档案,重点跟踪;特别是对排查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危机及健康问题的学生,要启动心理危机及健康管理干预机制,重点关注,责任到人,帮扶到位。倡导“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”的理念,引导每一位学生遇到心理健康困惑积极主动寻求帮助。

六、注意事项

1.心理体检以最近两周左右的心理状态为参考,只作为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和服务需求用,不会记入学生档案,也不会对学生的升学、就业、评优等产生任何影响,消除学生疑虑,保障认真作答,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。

2.本次心理体检学生信息采集时间为3月27日-31日,网络系统开通的时间为2022年3月27日,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日。请各学院(学部)在规定的日期内自行组织安排施测。

3.在普查活动过程中如有学生不能登录或无法测评,请各学院(学部)心理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统计报送名单,最后一并处理。

党委学生工作部

2023年3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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